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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如果离婚要赔钱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508次

在民间很多人都认为办了酒席就是结婚了的,就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后来双方感情不再了,提出了离婚,这时其中一方就有提出赔偿的要求。那么,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如果离婚要赔钱吗?就此知识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探讨下。

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如果离婚要赔钱吗?不一定,一般不需要赔偿。假如女方收到的彩礼丰厚,男方可能会起诉。毕竟已经形成事实婚姻。

1、办了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不算夫妻关系;

2、夫妻关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

3、中国从1994年以后已经不存在事实婚姻,男女没有办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4、同居关系,不存在起诉离婚的问题;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只有就同居析产起诉到法院,法院才会受理。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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