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又退婚违反法律吗
相亲的两个人有了好感之后,往往会先采取订婚的方式,共同相处一段时间看看彼此合不合得来。有些人在订婚的之后跟对方相处,发现彼此之间并不合适就想要退婚,那么,订婚又退婚违反法律吗?若悠网小编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订婚又退婚违不违反法律?不违法。
订婚行为在法律上无明确规定;
订婚协议(无论口头还是书面),违反婚姻法强制性规定,无效;
婚姻状态只受结婚证与离婚证约束,不受其他法律法规或协议约束;
无效的合同至始无效,订婚时的彩礼应如数退还;
订婚后退婚彩礼怎么退
对于礼金如何处理,以往的司法解释较为笼统,大概处理原则是礼金是附条件赠与。如果双方结婚时间尚短,可以“酌情”返还,如果结婚时间已较长,则返还的可能性不大了。此次制订的解释(二),规定的更为具体,明确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
其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其二: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
其三:礼金是婚前给付的,并且给付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既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如此明确,仍存在法律问题。诚然,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便已经在一起同居了,礼金仍然可以返还,甚至可以说是全部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所以,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及财物,女方应当返还。若对方拒不返还,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返还彩礼纠纷答辩状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富顿律师事务所XXX律师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担任其代理人,现在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原告所诉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并没有收到原告所谓的32400元
1、2007年6月,答辩人和原告通过媒人介绍确定了恋爱关系,见面时原告给答辩人6000元,是媒人也就是答辩人的姨夫给的6000元,订婚时,原告又给答辩人了5000元,这些答辩人也都是一一认可的.
2、两个媒人中的一个是原告的亲叔叔,亲叔叔出庭作证在没有其他证据作为佐证的情况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二、答辩人在和原告认识的一年多时间里也付出了很多
1、答辩人和原告认识后不但在精神上在物质上也受到了损失。订婚后原告和答辩人一起去广东省打工,答辩人不但下班后给原告洗衣做饭,因原告家里经济困难,答辩人把每月的工资都抽出一部分给未来的公波寄去。原告的退婚给答辩人造成的精神创伤无法弥补。答辩人和原告认识时年龄不大,找同龄合适对象比较容易,而原告提出退婚时,答辩人已跨入大龄青年行列,两年的青春多少钱能买来,再者以后答辩人在老家找对象的可能性也就太小了。
2、答辩人和原告在广东省打工同居的时间里,由于原告的责任导致答辩人怀孕,在异乡,并且没有一个亲人的情况下,答辩人去医院作了人流手术。由于答辩人和中国大多数妇女一样,家丑不外扬。正是这种家丑不外扬的性格导致了作人流所有证据一点都没有。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年xx月xx日
订婚又退婚违不违反法律?婚姻是自由的,订婚之后想要退婚完全是可以,只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和平分手对彼此都有利。订婚又退婚的当事人面对男方提出彩礼退还的要求是否该履行,应该来若悠网上做个咨询问问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