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都有哪些
一些表兄妹或堂兄妹等近亲谈恋爱的青年人,心中可能常常浮现出这样一个问题,结婚会不会对未来的儿女有不利影响?就是说会不会生遗传病患儿或先天畸形儿?如可能的话,发生的机会有多大?他们往往带着这些疑问来找医生,请求指导。但是法律上又是怎样规定的呢?近亲结婚有什么危害呢?下面华律小编就带您了解一下关于近亲结婚的问题。
一、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
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二、相关知识链接:
结婚的实质要件有: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2、男女双方要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禁止重婚,实行一夫一妻制;
4、双方不具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血亲关系;
5、双方不具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