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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男女双方结婚的必备条件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5 阅读: 435次

我们知道,男女双方结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如果男女要申请结婚,只要双方同时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可能顺利领到结婚证。那么,男女双方结婚要满足什么条件?若悠网济南律师在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何为男女双方结婚的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1、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我国婚姻法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男女双方一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不论是否举行结婚仪式,也不论是否同居,都为合法的夫妻关系。

2、结婚登记机关

结婚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3、结婚登记的程序

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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