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顾名思义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不是刑罚,施行劳动教养不是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接受劳动教养的人员,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但又不够依法逮捕判刑,而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那么在我国法律上对于登记结婚有何条件,劳动教养人员能结婚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登记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一)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禁止条件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4、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5、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劳动教养人员能不能结婚
劳动教养不是刑罚,施行劳动教养不是对犯罪分子执行刑罚。接受劳动教养的人员,是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但又不够依法逮捕判刑,而由公安机关决定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实行劳动教养,主要是组织和强制劳教人员参加劳动生产,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文化技术学习,促进思想改造,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遵纪守法的劳动者。
对劳教人员的婚姻问题,公安部认为,为了有利于劳动教养人员的改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1、对于劳教前确实有婚约关系,现在双方要求结婚,或已经离婚,现在双方要求复婚,都应允许向政府申请登记结婚或复婚;
2、对于未婚的或已离婚的男女劳教人员,相互间在改造期间建立了感情,并且双方要求结婚的,可根据情况,劝导他们在解除劳教后结婚。如果劝说无效,亦应允许向政府申请登记结婚。
可以看到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而是为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减少犯罪,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实行的一种强制性教育改造的行政措施。中国的劳动教养工作,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挽救。为了把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力的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人。如果在劳动教养方面有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