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和非法解雇有什么区别
一、没签合同和非法解雇有什么区别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情形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尽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应解除该劳动合同,然而用人单位却仍强行解除之。
其次,在法律所设定的条件尚未得到充分满足之际,用人单位擅自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最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流程与法定要求严重不符。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没签合同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
若用人单位自起始用工之次日起至满一整月以前不曾与劳工作者签立完善的书面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资双方应自当月起额外向双方各支付二倍的薪金;
反之,如果是由劳作者主动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劳作者自身方面已终止与其的雇佣关系,并且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第47条的具体条款,向劳作者支付相关的经济补偿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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