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约定管辖吗
一、可以约定管辖吗
当事人有权就争议事项进行约定管辖处理,但是须遵守专属管辖的法律规定。
在合同纠纷或财产权益纠纷的处理过程中,为了有效降低争议的解决难度,节约时间与成本,且便于当事人双方的磋商与配合,双方可以通过达成书面协定,自主选定解决彼此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不过,这种自主选择必须遵循级别管辖以及专属管辖的相关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可以约定加班费吗
关于加班费的事宜,我想为您做详细解答。
简而言之,加班费是指劳动者在超过法律规定工作时间之外,为了满足雇主的生产需求而继续进行生产活动或提供服务所得的报酬。
这部分报酬的产生,主要源于劳动者加班后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时间与工作量的增加。
因此,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这种合理补偿性的损失。
对于这样的情况,相关法规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以下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更高的工资报酬: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则应给予不低于原有工资150%的工资报酬;
其次,若用人单位在休息日仍需劳动者加班,但无法安排补休,则对应的工资报酬不应低于原有工资的200%;
最后,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在法定休息日工作,那么应付给其不低于原有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可以约定管辖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