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可以直接邀请供应商吗
一、竞争性谈判可以直接邀请供应商吗
依据现行法规和实践经验来看,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这种采购模式时,确实存在以直接邀请供应商的方式展开采购工作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采购方或其代理机构有权直接邀请至少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参与对采购事宜的深入探讨和议价磋商。
此外,他们还可以选择直接邀请多于一家的供应商加入到这场激烈的竞争性谈判当中来。
最后,某些情况下,采购方或其代理机构甚至会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共同参与竞争性谈判。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实践经验观察,如果采用书面形式推荐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采购工作,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为变相的指定供应商,进而导致采购预算大幅上升,甚至可能引发财政资源的浪费,从而给采购工作带来巨大的风险。
因此,虽然从技术角度看,我们完全有能力直接邀请供应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必须谨慎处理,防止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和不公正现象。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
二、竞争性谈判构成串通投标吗
1、在招标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利益,投标人之间有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其他投标人利益的时候,竞争性谈判才构成串通投标;
2、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
(1)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2)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3)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4)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串通投标罪】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竞争性谈判可以直接邀请供应商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