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吗
一、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吗
违约金和赔偿损失虽可以并行使用,然而需视具体情境而定。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同时适用的,如未事先设定违约金或已设定的违约金无法完全补偿实际损失等情形。
然而,若约定的违约金略高于或过度高于所导致的实际损害,则当事人有权请求违约金,但不可同时要求赔偿损失和违约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是否能同时主张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同时主张。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为只有一个侵权行为,也只存在一个侵害事实,所有主张违约责任的就不能主张损失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可以并用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