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
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
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
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民法典规定,口头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
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
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
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如果比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话,那么就无法进行对细节上的内容做出规定,并且无法对违约,做出明确的表达。
那么针对于法律效力来说,也有一点证明困难,所以一般金额涉及较大的,较复杂的都适用于口头交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