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可以撤销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吗
一、民法典中可以撤销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吗
民法典对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可否撤销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解除劳动合同时,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可以申请撤诉,法院准许的,就能撤销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
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
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
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
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民法典对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可否撤销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解除合同的,在宣判前可以申请解除合同,法院准许的,起诉就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