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欺诈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一、民法典中欺诈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民法典规定,以欺诈方式设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合同中的欺诈行为具体有哪些
1、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2、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欺诈人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3、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
构成欺诈,一般必须是被欺诈人的错误认识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如果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因欺诈行为而作出的,也不构成欺诈。
这表明被欺诈人的意思表示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在对方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受欺诈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受欺诈方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