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对方主要负责人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合同依法成立后,合同的当事人就需要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那么签订合同后对方主要负责人发生更换能不能主张终止合同履行?下面由若悠网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签订合同后对方主要负责人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的合同依法成立的,而合同的主要负责人变更的,并不属于终止合同履行的情形,但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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