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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约方是投保人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4 阅读: 410次

购买保险是为了防范意外风险的事情发生,而有些人在买保险的时候才发现要约方是投保人,很多人就会不清楚为什么是投保人,而不是保险公司。相比于保险公司,个人的势力不是会比较小吗。若悠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一、为什么要约方是投保人

保险合同的要约指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完成填写投保单的行为。所以一般情况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要约方。明确这个问题的同时也能明白自己的立场。

二、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不管要约方是投保人还是不是投保人,既然双方形成了要约的关系,就需要遵循有关的规定,如果不遵循有关规定的话将有可能会受到惩罚。若悠网上面有许多对于要约方不清楚的律师,有需要的人们不妨来网站上咨询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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