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甄别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
要想区别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首先从合同内容入手进行判断。当根据合同内容无法做出判断时,应该从合同的目的上进行判断。关于合同的目的,一般从合同的相关条款、合同名称所使用的概念可以反映出来;如果合同所使用的概念是“买卖合同”或相类似的概念,如“购销合同”,则应将合同定性为买卖合同。反之,如果使用的是“承揽合同”或类似的概念如“定作合同”等,则应将合同定性为承揽合同。
如果合同名称和条款所使用的概念前后不一致,则以出现频率较高的概念定性,此时不是简单地以合同的条款否定合同的名称,因为此时的条款的价值也在于概念,其效力并不优越于名称所使用的概念。如果从合同所使用的概念上仍不能确定合同的性质,应结合案件各方面的事实,探求当事人的真意,根据双方之间的交易习惯,从而做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