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与收条同在的离奇案件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收条与欠条同时存在的离奇案件。10月20日,经过承办法官细心辨别,耐心调解,一件难分是非的案件得以顺利调结。
8月25日,原告杨某手持共计20058元的八张欠条将被告孙某某诉至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孙某某向法庭提交了八张收条,证明其已还钱,但由于疏忽没有及时收回欠条,至今只欠杨某477元。杨某辩称,孙某某提交的收条与本案欠条无关,最初原、被告约定,杨某每月代孙某某垫付担保贷款4080元,孙某某每月付给原告2000元,对余款2080元打下欠条,所以才出现了收条与欠条同时书写同时存在的情况。
经过法官细心辩别,发现孙某某提交的收条中有几份明确记载:欠款4080元,收到2000元及欠条一份2080元。另发现八张收条与八张欠条日期均一一对应,相对应的收条与欠条的相加数额均为4080元。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将孙某某叫到办公室,耐心地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向其解释相关法律,孙某某终于承认了案件真相,但现在实际欠款只有16558元。经法官向杨某核实,最终确认了该欠款数额,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