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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合同同意书有没有效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8 阅读: 411次

如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同意与劳动者续签,劳动者就不需要再去找新的工作,也不需要远离自己原本的工作岗位,这肯定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公司也会出具续签同意书给劳动者。那么,续签合同同意书有没有效力?更多相关知识,多关注若悠网更新。

续签合同同意书有没有效力?

续签就说明你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所以一切关于你的权利义务按照原合同执行。想辞职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期间公司会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问题,关于这个规定要看你的合同中是怎么规定的,一般员工提前10天或者15天,高层管理者是30天,如果没有规定就按照30天算),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直接离开,无须单位同意。当然,如果你拿到工资立即走人,从法律层面说你违约应当承担责任(没有让公司完成工作交接等问题带来的损失)。

如果续签合同时相关条件没有变化,可以直接签订续签同意书,由双方签章后具有劳动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如果仅仅是单位单方盖章的续签意向通知书,不具有劳动合同效力,你可以明确提出拒绝续签。

同时,即使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出辞职,只要要提前30天通知即可。

劳动合同到期如何续订?

劳动合同到期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是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是无权随时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年;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另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1年,如果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在续签合同中遇到任何的法律纠纷都是有可能,这时可以先来若悠网咨询专业律师得到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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