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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金怎么认定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7-13 阅读: 181次

一、公司注册资金怎么认定

据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所有股东诚挚认缴的出资数额。在此基础上,若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予以创立,其注册资本则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充分登记的所有发起者,以全心全意认购的股本金总和。在发起者所认购的股份尚未完全缴纳之前,该公司将不得向任何人兜售或募集额外的股份。另据规定,如果股份有限公司选择采用募集方式来设立自己,那么其注册资本理应为已经在公司登记机关详细登记的确例实际收到的股本金总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的法定注册资本认缴期最长期限为二十年,且该期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然而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若出现不合常理的异状或资金运转发生紊乱等状况时,即便尚未到达法定注册资本认缴期,亦必须立即补充相应数额的出资。倘若是以发行股票或其他证券形式筹资而建立的公司,则必须按照实缴的做法执行。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应由全体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依规登记后,真诚且足额认缴的出资数额构成。在此基础之上,如果股份有限公司选择采取发起设立的形式进行创建,那么其注册资本便应包括全体发起人在公司登记机关详细登记并全心全意认购的股本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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