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是否纳税
一、公司减资是否纳税
在进行税务缴纳时,倘若投资企业有意撤回或削减对另一家已投出资金的企业所持有的股份或者投资额度,那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在此过程中所获得的资产中,与最初投入资金数额相当的那一部分,应该被确认为投资的回收;而剩余部分,即相对于该被投资企业累积的未分配利润以及累计盈余公积按照实际减少的实收资本比例计算得出的部分,则应当被认定为股息收益所得;
最后,仅剩的那部分组成部分,就可以被视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减资时股东可以收回相应比例本金吗
在公司实施减资行为之后,股东将无法寻求回笼或撤回其注入的资金。
这是由于在出资过程中,投资者所提供的财产已然转变为公司作为法人实体所拥有的财产。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一家公司均应以其所有的财产对公司所产生的债务负担起全面的偿还责任。
具体而言,我们目前所熟知和常见的公司形式包括但是并不限于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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