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员工赔偿有规定吗
一、企业破产法员工赔偿有规定吗
当企业面临倒闭之际,其员工将有资格获得经济补偿金。
所谓经济补偿金,即是在雇佣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后,由雇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一次性的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数额较大的金钱补助。
正是在此种情况下,雇主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按照既定的标准,一次性地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当公司宣告破产时,其员工可望获得以下几类赔偿:
首先,公司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以及医疗、伤残补助、抚恤等相关费用;
其次,公司拖欠劳动者应划入其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
最后,法律及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成员中享有表决权的包括什么
通常情况下,参与普通债权人会议的成员均具备表决权利。
然而,对于债权尚未确定的确切金额的债权人而言,他们在未得到法院的判决、裁定或调解的明确确认之前,并不享受表决权的待遇。
简言之,在本次会议中拥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是那些有权亲身出席此次债权人会议并自由表达意见,同时还有权就债权人会议所讨论决定的事项投下自己庄重选择的一票的债权人。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企业破产法员工赔偿有规定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