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租的房子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在出租房屋申请营业执照时需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业主需向租户出示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或土地证),以便于租户进行所需的营业执照审批工作;
同时,租户也应将其与业主签定的租赁合同原件以及复印本提交至工商部门进行备案审查。
因此,租户务必与业主就正式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并完成租赁合同的签署来确保申请营业执照的顺利进行。
关于申请营业执照所需的具体材料为:
1.由公司法人代表亲笔填写并签名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全体签名并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他人代理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股东全体签名的《公司章程》与《股东会决议》;
4.股东个人性质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等)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验资报告;
6.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总经理的职务委任文件及其相应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公司法人代表的职务任命文件及其对应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提供房屋使用权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租的房子被房东卖了,新的房主是否能赶走承租人
房东将房子买了后新房主不能将租客赶走,因为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房东将房子卖掉只有,租赁合同也仍然有效,新房主需要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不能把租客赶走。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租的房子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