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在待筹建阶段应该注意什么
一、成立公司在待筹建阶段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在选择适合自身需求与发展方向的企业类型时,您应着重考虑企业的合法性。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根据其组织结构可被划分为三类:
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
然而,需注意的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只需承担注册资本范围内的赔付责任,因此此类公司已然成为了我国大部分企业形态的首选(高达90%)。
同时,由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人企业要求其投资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相对而言选择这两类企业类型的投资者数量较为稀少。
其次,在申办企业环节中,您需要意识到工商注册费用的高低问题。
事实上,公司工商登记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多种行政性的收费、户头开户所需的银行费用以及验资费用,此外还可能涉及公证公司提供代理服务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至于各个地区针对企业注册登记所颁发的补贴政策,则各具特色,因地制宜。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市场上各类代理公司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在细致比较后其实也会有所差异。
再次,对于某些特定领域的企业来说,还可能需要进行特别项目的审批手续。
这些企业涵盖了诸多行业,例如加油站、成品油储存、屠宰、教育机构、宗教团体、拍卖行、典当行、印章制作、停车场所、律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等。
如果您有意涉足上述任何一个行业,那么务必要事先了解并申请相关的前置许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特别准证。
《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设立时应发行的股份。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设立时应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成立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成立公司法人有以下要求:
1、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成立公司在待筹建阶段应该注意什么”,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