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公开处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破产财产公开处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鉴于案件类别之多样化,故法院通知被告人的适时亦各不相同。
譬如针对行政案件的情况而言:
法院通常会于立案之日起的五个自然日内,向被告发出正式通知;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院方会在开庭还有约十个工作日前,将该起诉书的副本送达至被告人手中;而对于民事案件来说,法院一般都会在案件立案之日起的五天内,通过书面方式向被告知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破产财产的概念和范围都是哪些
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可供债权人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在破产程序结束时尚未到期的、应由破产企业将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等;
4、已作为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破产财产公开处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