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成立基金投资管理公司需满足以下诸多条件:
首先,该公司必须制定并严格遵守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其次,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额度应不少于一亿元人民币(须完全以现金形式缴纳)。
再者,该公司应有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以满足法定人数的需求。
此外,公司还需要获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正式批准方可进行经营运作。
最后,除了以上几项要求外,法律法规也对基金投资管理公司提出了其他方面的设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条
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基金管理人未登记—会导致基金合同无效吗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登记手续;第九十条规定,未经登记,任何主体不得使用“基金”、“基金管理”等字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上述两项规定,应认为是效力性规定,故基金管理人没有登记的行为,构成“违反强制性规定”。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九条
担任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行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报送基本情况。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条
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基金管理公司成立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