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破产管理人债权确认起诉应该怎么做
一、不服破产管理人债权确认起诉应该怎么做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酌情预留相当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基本生活费用给被执行人。
实践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人民法院应确保被执行人与其抚养赡养人员获得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所需的居住房屋及日常生活用品。
关于法院留给被执行人的最低生活费用标准,需注意以下两点:
首先,若被执行人未能按照执行通知书上所载明的义务进行履行,人民法院有权对其应当承担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
然而,在此过程中仍需充分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抚养赡养人员的基本生活物资以及必要的生活开支金额,具体数额须以实际情况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不服破产债权申报如何起诉
1、不服破产债权申报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为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需要企业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在此过程中,债务人、债权人有可能对申报的债权存在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不服破产管理人债权确认起诉应该怎么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