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的类型和条件有哪些
一、成立公司的类型和条件有哪些
(1)无限制公司,也就是指无论各个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金数量有多少,他们都需要对公司所产生的各种欠款负责,负担起无限制的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制公司,这个类型的公司的股东们必须根据他们个人在公司中所占有的资产比例来对公司的欠债情况进行负责;
(3)两级混合制公司,该种公司的构成成员主要包括了无限制责任股东以及有限责任人股东;
(4)股票公开上市公司,这类公司将公司的所有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票,且所有的股东均需按照他们所拥有的股票数量来对公司的债务情况进行负责;
(5)中级混合制公司,此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票以及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
这被认为是对公司进行最为基础性划分的方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二、成立公司法人有什么要求,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成立公司法人有以下要求:
1、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2、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成立公司的类型和条件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