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诸多区别,具体如下:
首先,从性质层面来看,有限责任公司更倾向于是一种“人资两合”性质的公司类型,它不仅强调资本的聚合,同时更加关注股东间的信赖关系。
在这方面,有限责任公司介乎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相比之下,股份公司则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尽管其中的非上市公司仍然具备一定程度的人合性。
其次,在股权表现形式上,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总额并不进行等额划分,而是通过各股东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体现他们的股权份额。
在股东行使表决权以及偿还债务时,同样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受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被划分为数量相对较少且每股金额相等的股份,这些股份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
在此基础上,股东的表决权将根据其认购的股份数进行计算,每股均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在设立方式及流程方面,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无法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亦不可发行股票,因此无法实现上市。
其设立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制定公司章程——股东缴纳出资款——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完成设立登记手续;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除了可以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之外,还可向社会公众公开筹集资金并实现上市融资。
不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流程相较更为繁琐,具体包括:
制定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完成设立登记手续。
最后,在股东人数限制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至少有2至200名发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员工可以获得补偿吗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员工有补偿。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单位是需要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
补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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