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注销对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一、公司清算注销对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若公司在解散之后已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且规范的清算工作,并且依照破产法的规定,优先承担清算费用、保障劳动者权益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等责任,同时也遵循了公司所负的税务款项、公司债务以及将剩余财产公平分配给股东的原则进行偿还。
然而,如出现未能全部偿还的工资部分,则这部分应无需再行偿还。
但若发现公司并未依法履行清算职责,那么此时劳动者有权提出诉求,要求公司依法补发所拖欠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二、公司清算注销后债务如何承担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以其资产承担债务,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下的债务公司不需要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公司清算结束后可以注销。也就是说,一般在注销之后,债务就会得到清算。
《公司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公司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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