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了还能营业吗
一、营业执照注销了还能营业吗
在任何情况下,无论是由于吊销证书或出于自主意愿选择注销后,公司都不得再进行业务运营。
继续从事商业活动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如欲维持业务运作,则须重新申请设立新的公司。
在公司完成注销程序后,其法人资格即告失效。
因此,在公司注销后,不应再进行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
否则,这将被视为无证经营。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1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第12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查封、扣押期间作出处理决定。
二、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是如何的
营业执照的注销流程如下:
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具体如下: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公司提交下列文件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等。
3、登记机关对于提交的文件材料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办理注销登记,收回营业执照。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2、法人U盾及身份证复印件;3、如旧版执照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个体户执照注销申请表。
总之,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法人变更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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