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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法人有什么后果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5-08 阅读: 84次

一、公司破产法人有什么后果

1、若某公司宣告破产且存在对个人负责之情况,那么法人代表将面临在未来重新设立企业时的种种约束;若是这家企业做出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的人身可能受到限制,比如在拒绝执行法庭裁决后,法人代表便可能遭到拘留的处罚;而当法人出现犯罪时,法定代表人将会接受刑事惩罚。

2、若该法人在组织架构方面没有任何问题,那么其亏损所带来的责任应当由法人自身来承担,无论是公司的股东还是法人代表都无需对此负责。

3、对于个人独立经营的法人而言,只要能够清晰地划分出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就不必让法人代表来承担民事责任。

至于有限公司类型的法人负债之时,则由公司用其所有的资产进行承担,股东个人无需为此负责,除非公司成立之初就存在出资瑕疵的情况。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破产法人无力承担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屋里承担债务,开始破产清算后,清算组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资产和债务情况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方案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依据方案进行清偿,但是清偿的顺序并非债权人排在第一位。

首先,应当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公司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各项经济补偿金。

其次,是公司需要缴纳的各项税项。

再次,以上费用支付完毕后,如果尚有财产可支配,才偿付债务,即偿还债权人的欠款。

最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股东可以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当然公司章程对于分红或者分配剩余财产权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破产法人有什么后果”,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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