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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行清算清算组成员的权利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24 阅读: 109次

一、公司自行清算清算组成员的权利

在公司宣布解散之际,清算小组有责任对公司的各项财产进行深度清理,以精确地编制出资产负债状况报告及财产清单;

同时,他们还需要熟练地完成所有欠款的清缴工作以及清算环节中所衍生出来的税款的缴纳事宜;

此外,清算小组还有义务制定详尽的财产分配方案,并需承担此份方案的真实性方面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

二、公司自然倒闭债务怎么办

(1)立即起诉至法院维权。

(2)在起诉的时候申请法院冻结公司的所有资产。

(3)待判决生效之后再向法院申请拍卖其资产。

根据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在进行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的清偿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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