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申请破产债权需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材料
一、税务机关申请破产债权需提交什么样的证据材料
作为贵司企业债权人,您需要提交的申报资料主要可以归结于两大类:
一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另一个则是债权凭证及相关文件。
首先,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的主要内容如下所述: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以及附带的身份证复印件;
(3)若有代理人参与申报,必须提供清晰的代理授权书并配以代理人的身份复印件。
其次,关于债权凭证及相关文件,这部分主要记录了债权的形成过程及各种实际性依据,其中所包含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1)债权的确立事实及相关证据;
(2)债权的性质、对应的具体价值额;
(3)是否存在债务抵押或者优先享受偿还权益,如有此情形同样需出具相应的证明和凭证;
(4)能够进一步证明债权形成、变化、维持、诉讼时效中断、暂停、延长期限等相关事项及具体金额的其他材料;
(5)在债权形成历程较为曲折的情况下,我们强烈建议您准备一份详细的债权形成过程说明或是计算利息的清单,以便管理人员进行更为高效准确的核实核验。《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有什么顺序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顺序有:
1、纳税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时,税费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
2、如果税费发生在财产抵押、质押或者留置前,税收优先于抵押、质押或者留置。
税款征收的原则有:
1、唯一主体原则;
2、税收法定原则;
3、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4、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的原则;
5、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6、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7、税款优先的原则。
税款征收的方式有:
1、查账征收。
2、查定征收。
3、查验征收。
4、定期定额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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