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产生企业所得税
一、什么情况会产生企业所得税
当企业盈利时便需要缴纳所得税,这一点相信大家易于理解。
然而,我们通常会按照季度进行预缴,年末再做最后的结算,以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33%。
除此之外,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并促进经济发展,政府专门设立了两档优惠税率。
具体来说,如果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内,那么可以暂时减按18%的税率来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
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超过3万元但未达到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则可暂时减按27%的税率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
由此可见,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和比率主要是依据企业的盈利状况及其所在范围而定,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指什么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形式,包括以下六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合资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核定征收,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缴所得税等于收入总额乘以税务核定固定比例乘以所得税税率;核算征收,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缴所得税等于利润总额乘以所得税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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