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可不可以免除债务
一、破产可不可以免除债务
破产不能免除债务。
一、法人破产后以破产财产承担债务,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二、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
规定的情形,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法院可不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
法院不可不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个人不能申请破产,只有公司法人才可不可以申请破产。也就是说,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是不能代为全体债权提出申请债务公司破产。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不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债务人可不可以申请破产清算
债务人可不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可不可以解答您所面临破产可不可以免除债务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不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可不可以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