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合并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
一、法人合并的法律效果是如何的
首先,合并的方式: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其次,产生某一方解散的法律后果: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再次,债权债务承继的法律后果: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最后,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法律效果: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法律规定没法人签字的合同是否生效
没法人签字的合同是否生效,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没有签字了,但是已经盖章或者按了手印的,那么合同成立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如何确定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确定的。
一是根据法律规定确定。有的法律,如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是如果没有法律规定,就要根据法人章程来确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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