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的处理方式为,在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然后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如果经过法院的审查后,债务人的异议成立的,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异议不成立的,则法院要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
3、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新破产法关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有力约束是怎么规定的呢
新破产法6月1日起施行后,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门槛降低,又不需要交纳费用,无形中便多了一个可以随时让债务人破产的有力武器。
1、债权人的有力武器
债务人,限于金融机构以外的所有企业法人。债权人则没有限制,可以是任何人。
2、看紧债务人财产
第一,当债务人主要财产被用于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只有申请债务人破产,才有可能参与该主要财产的分配;
其二,当债务人有逃债行为时,债权人只有申请债务人破产,才有可能追回债务人逃逸财产并参与其分配。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4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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