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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程序是怎么走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04 阅读: 127次

一、企业清算程序是怎么走的,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清算的程序是:

1、企业依法成立清算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办理债权申报和登记;

4、清偿企业债务;

5、向出资人分配剩余财产;

6、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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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及所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另外,所谓合伙企业清算,指依法对宣布解散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最后分配所剩财产和分担债务的行为。合伙企业从宣布解散到最终消灭,都需要一个清算的过程。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三、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及所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意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它原因。

另外,所谓合伙企业清算,指依法对宣布解散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最后分配所剩财产和分担债务的行为。合伙企业从宣布解散到最终消灭,都需要一个清算的过程。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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