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需要注意哪些?
一、法人变更需要注意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需要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资料才能进行变更登记。法人变更没有时间限制。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法人变更需要提供的资料是哪些
变更法人需要以下材料: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股东会决议;
(三)章程修正案;
(四)对原法人的免职文件;
(五)对新法人的任职文件;
(六)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新法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九)原(新)法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十)指定委托书;
(十一)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公司法人变更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法人变更股权需要的材料有:
1、股东会议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办理变更登记所需的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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