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一、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什么材料
分公司变更名称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以及代表人的身份信息等相关的资料。公司在注册一年后才能变更名称。营业范围则随时可以变更。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名称变更是否需要股东同意
1、变更企业名称,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那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章程规定,董事会有决定变更名称的的权利,那么就无需股东会决议。如没有相应的条款,那么股东会是可以作出决议变更的。
2、变更企业名称,不一定非得需要股东会决议。但股东会决议一定可以变更企业名称。
公司名称变更流程如下:
一、工商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
二、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有体现公司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要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三、重新刻章
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四、银行变更
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跟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五、商标证书变更
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如果有申请商标,变更了公司名称后,要做商标证书的变更;
六、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变更
比如:社保登记证、专利证、着作权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的许可证、公司的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等等,如果公司有上述证件,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公司给员工交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给员工交保险需要下列材料:职工手册;社保登记申请表;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所需提交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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