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公司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够宣告破产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29 阅读: 90次

一、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够宣告破产

公司在不符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的情况下不能宣告破产。因为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能够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公司在注销公告期能不能签合同

合同是由法人主体公司签订的,只有有效的主体签订的合同才是有效合同。这就要看你们签订合同的日期是在对方公司注销之前还是注销之后签订。如果在注销之前签订的,那就是有效合同,如果因为对方公司注销而导致合同无法有效履行,给你们公司造成了损失,能够在对方公司注销公告的过程中进行债权维护。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关于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有利的,能够要求变更合同,在确认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责令欺诈胁迫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受害人认为合同继续有效对其不利的,能够请求法院和仲裁机关撤销该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发生无效的后果。

欺诈行为,指欺诈人语言、文字或活动有隐瞒事实而告知虚假情况的行为。即使被欺诈人陷于错误、加深错误或保持错误而虚构事实、变更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为。欺诈行为可体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

胁迫一般会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

(2)、以直接对被胁迫人或其亲友实施不法行为,造成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什么情况下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企业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能够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够宣告破产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够宣告破产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gongsi/725810.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