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一、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外贸公司做一些没有进出口权单位的进出口代理,收取代理费。贸易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百货。
2、文化办公用品、纸张、办公设备等。
3、包装材料等。
4、工艺品。
5、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化学试剂、化工百货等。
6、五金交电。
7、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通讯器材(除卫星天线)、电讯器材、电讯电材、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等。
8、机电设备及配件、机械设备及配件等。
9、电脑、计算机软件及配件、印刷制品等。
10、食品等。
11、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玻璃仪器等。
12、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
13、装潢材料、建筑五金等。
14、家具。
15、纺织品。
16、酒店设备等。
17、化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公司并购的法律目的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法律目的是取得目标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从而将目标企业直接或间接地纳入自身所属企业的控制之下,充分发挥企业并购的经营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和市场份额效应等优势,使并购双方在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力等方面,都得到极大的改进。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法公司注销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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