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怎样计算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
管理人获得的报酬是纯报酬,不包括因进行破产管理工作需支付的其他费用。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
(1)不超过100万元的,在12%以下确定:
(2)在100万元一500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3)在500万元一1000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4)在1000~--5000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5)在5000万元一1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6)在1亿元一5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7)超过5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企业破产按照相应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按照具体的情况进行债务清偿,破产的管理人的报酬计算,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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