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类型包括哪些
合伙企业分为:
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
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很多的人可能对公司的剩余财产的分配方面的一些问题,首先是可以通过私底下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如果说确实没有办法协商解决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这样的话是具有相关的法律强制力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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