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二至二百人,并且一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成立犯罪预备需具备的条件有:行为人还未开始实行犯罪,即预备行为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之前。行为人实施了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预备行为停顿在犯罪预备阶段必须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不是自发的停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成立集团公司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