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公司

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过期如何确定无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2-12-23 阅读: 211次

一、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过期如何确定无效

民法典规定,质权和债权同时存在的,所以股权质押不会存在过期的情形,债权消灭时,股权质押的质权就消灭。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通过上述分析可能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股权质押取得的质权是担保物权之一,担保物权因债权消灭而消灭,所以股权质押合同一般是没有期限的,主债权存在的,股权质押就有效。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民法典中股权质押合同过期如何确定无效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gongsi/606475.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