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一、股东会议公司法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会议《公司法》的规定是:
第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的表决,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可以自由作出约定。
1、持有1/10 表决权即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2、持有1/10 表决权即可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3、2/3 表决权表决通过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二、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的表决权是一股一权的形式且不可进行自由约定。
1、持有公司1/10 股权可以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持有1/10 股权且连续持有90 日以上即召集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3、持有3%股权可以行使股东大会临时提议权。
4、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1/2)通过;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持有1/10 股权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6、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需要出席股东大会 2/3 表决权表决通过。
第三、股份公司、有限公司都适用的规定
1、连续180日持有公司1%股权的股东可以起诉董监高。
2、持有公司1/10表决权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3、让公司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保,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手里握着2/3和1/2的表决权就可以在公司为所欲为,但要注意持有1/10表决权的人是可以捣乱的。
二、什么是股东表决权
股东表决权是在股份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股票的种类和数量。普通股一般每股代表一票。优先股有优先取得股息和分得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这部分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一般没有表决权,或者要受到种种限制;但是若优先股的股息被拖欠,这部分股东通常具有表决权。表决权可以由股东委派他人行使。大股东往往只要集中掌握30%-40%的普通股票就能左右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从而控制该股份公司。
对于公司来说的话,公司的股东会议是非常的重要的,而公司的股东会议实际上是可以决定最终的重大的事项的,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不一样的,表决的权利不一样,而且是否能够自主约定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