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
一、公司清算的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
1万—10万元部分5%~6%
10万—100万元部分4%~5%
100万—500万元部分3%~4%
500万—1000万元部分2%~3%
1000万—5000万元部分1%~2%
5000万元以上部分0.5%~1%
二、破产清算费用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十八条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受理费;
(3)债权人会议费用;
(4)催收债务所需费用;
(5)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三、破产清算费用的支付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可以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预收案件受理费。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系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由债权人支付。
第九十条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第九十一条破产费用可随时支付,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12月2日)第三十四条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综合上面所说的,因破产清算而涉及到有律师的费用一般就会结合案件的情况来进行收取,所涉及到的金额较大所存在的费用就比较高,而且对于每一个地方的收取方式不一样,所涉及到的金额差别也会很大,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