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小于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否合理
一、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小于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否合理?
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小于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是不合理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应该是一致的,否则,公司涉嫌虚假出资。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三、公司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现在也不强行要求注册公司时的注册资本必须要达到怎样的标准,所以,公司当初在申报注册资本的时候就要量力而行,不能说在工商局登记的注册资本多,而实际的注册资本少,允许分期出资,不代表没有任何的约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