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更改注册资本手续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企业更改注册资本手续是什么?
合伙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企业申请变更注册资金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盖章) 。
2、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 。
4、股东会决议(股东签章)。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签字)。
6、验资报告 。
7、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限以股权出资)。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三次,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后再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三次公告的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情况的说明。
二、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综上所述,普通合约企业在市场中大量存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有一定的程序。合伙人开会商议,决定各自增加资本比例数额,达成协议,然后去工商部门办变更登记,需要带上身份证、企业章程和营业执照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