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隐名股东的利益需要通过显名股东来进行实现吗
一、上市公司隐名股东的利益需要通过显名股东来进行实现吗?
是的;隐名股东享有公司法上规定的股东权益,只是隐名股东权益的行使需要通过显名股东来实现,具体包括:
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3、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4、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5、依法转让出资;
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8、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如何保护隐名股东权益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因此,仅有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通常不能产生确认隐名投资者享有股权的法律效果。隐名投资者应当争取同项目公司及其他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使公司内部各当事人均认可隐名投资人的实际股东地位。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4.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隐名投资行为的隐蔽性,决定了其时刻受显名股东的制约。因此,必须时刻关注显名股东的资产和纠纷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对显名股东一定程度的控制力。要注意防止显名股东违反协议将股权转让或作其他处分,或因他自身原因导致股权被法院冻结甚至执行。
综合上面所说的,隐名股东也就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但此股东所得到的利益都需要靠当时与显名股东所协商的合同来进行获得,对于此合同只限于双方当事人,而对于公司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对于隐名股东要保障自己的利益在签订合同时候就一定要写清楚,避免之后引起各种纠纷。